涉及前置审批:
1. 网站内容有涉嫌论坛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个人一般不建议开论坛,需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专项申报材料。详情登陆www.zca.gov.cn的“网站备案工作专题”下“电子公告服务专项申请”,按要求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查询。
2. 网站信息有涉及新闻内容的,需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经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的从事出版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文件并重新登记备案。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相关前置审批部门负责前置审核工作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87163125;通信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3F。
3. 网站信息有涉及需前置审批的内容(地图),需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经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的从事出版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文件并重新登记备案。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相关前置审批部门负责前置审核工作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87163125;通信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3F。
4. 网站信息有涉及药物等内容的,需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经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的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文件并重新登记备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前置审批部门负责前置审核工作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88903356;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5. 网站信息有涉及教育信息内容的,需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经浙江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的从事教育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文件并重新登记备案。浙江省教育厅相关前置审批部门负责前置审核工作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88833416;通信地址:杭州市文二路125号。
6. 网站信息有涉及需前置审批的内容(游戏),需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经浙江省文化厅审核同意的从事网络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文件并重新登记备案。浙江省文化厅相关前置审批部门负责前置审核工作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85211704;通信地址:杭州市曙光路53号。
7. 网站信息有涉及医疗方面内容的,需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经浙江省卫生厅审核同意的从事医疗保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文件并重新登记备案。浙江省卫生厅相关前置审批部门负责前置审核工作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87709038通信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
8. 网站信息有涉及需前置审批的内容(影视),需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经浙江省广电局审核同意的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文件并重新登记备案。浙江省广电局相关前置审批部门负责前置审核工作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56352076;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1401室。
9. 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咨询相关信息需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需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证券业务资格相关证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和业务规则,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认定专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